近期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1月,我國發電量為8073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8%。然而,同期國家能源局的數據卻顯示,全社會用電量達到8367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3%。這引發了人們對于為何全社會用電量反而多于發電量的疑問。一起跟著華強電纜看看為何全社會用電量多于發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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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現象,國家統計局局長康義進行了解釋。他指出,這種差異主要源于兩個指標的口徑不同。發電量和用電量,作為反映電力運行的重要指標,涉及到調查對象、統計口徑和覆蓋范圍的不同。
全社會用電量是從電力的使用方進行統計,包括企業用電、居民用電以及電廠的自產自用電、線損等。而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則是從供給方進行統計,僅考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發電量,不包括規模以下小工業發電企業的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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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義還提到,隨著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的迅猛發展,一些規模以下的工業企業、商戶和民居也參與到發電中,但這部分發電量并未計入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之內。特別是近年來,分布式太陽能和風力發電設施在各類民居、商戶和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廣泛分散發展,對兩個指標的差異產生了影響。
康義解釋稱,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約占全社會發電量的95%左右。盡管近期有波動,規模以下工業發電量在提高,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在逐步減少,但整體上減少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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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首次對發電量和全社會用電量數據差異進行討論。之前業界專家也曾解釋過這一現象。國網能源研究院專家單葆國指出,統計局發電量是指規模以上發電企業的發電量,與經濟統計報表制度一致,并非全口徑。全社會用電量則是某一區域內所有電力用戶的用電量之和,是用電視角統計的全口徑電量指標。兩者之間并沒有發用收支平衡關系。
康義最后強調,統計指標是相當嚴謹的,使用時需要注意其含義和范圍,以便更準確地理解數據。這一解釋為我們理解我國電力領域數據背后的復雜性提供了一定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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